关于评选我院2016年度共青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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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在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之际,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我院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两学一做”重要精神内涵,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院团委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组织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名额
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力争通过评选表彰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先进团学组织,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全面活跃团的工作。
(一)先进集体
优秀团支部:表彰名额3-5个。
(1)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较好;
(2)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坚持经常,效果比较明显;
(3)团员队伍整齐,团青比例基本合理,广大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比较好。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团员:表彰名额25个。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
(2)遵守团的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优秀团学干部:表彰名额15个(学生会5个)。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类规章制度;
(3)能很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能够及时完成团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在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二、评选工作安排
1、各团支部于5月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被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办室。
院团委、学生处会同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学院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必须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本次先进评选,切实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推荐材料延误报送时间的,一律不予补评。
3、评选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院团委。
共青团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