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匠心华章—中国工艺美术院校作品集》策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学院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匠心华章—中国工艺美术院校作品集》策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HBLCMY-2021N11
2.3采购需求:《匠心华章—中国工艺美术院校作品集》策划服务,包含画册规划、文章整理精修、图片拍摄整理精修、文字翻译、中英文校对、运输等所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5质量及服务期: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6采购预算:20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7日 9 时 00 分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发送邮件形式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其他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汇款凭证;上述证件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congliang@lchta.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公司全称+项目全称,邮件正文应至少包含参与供应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件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时 00 分
5.2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www.hbgm.edu.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12-5918036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2室
联 系人:王聪良
电 话:15075170985
开户名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账 号:1300 1619 6080 5250 8684